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杨延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文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4,733,042,237.41
4,405,039,025.61
7.4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2,462,248,257.18
2,482,393,623.17
-0.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4.88
4.92
-0.8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3,594,843.03
-35.4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1
-57.69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320,714.01
21,320,714.01
-73.95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4
0.04
-73.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04
0.04
-73.95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4
0.04
-73.95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87
0.87
减少2.6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87
0.87
减少2.6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8.7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4.69
合计
-214.06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4,85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
35,341,440
人民币普通股
青岛海光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3,083,043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10,398,207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0,134,500
人民币普通股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7,999,94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
7,588,025
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817,163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45,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717,323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497,758
人民币普通股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数
年初数
增减比例(%)
预付账项
547,918,450.35
287,266,275.55
90.74
在建工程
104,160,228.17
76,976,286.83
35.31
应付票据
77,000,000.00
111,500,000.00
-30.94
应交税费
4,863,153.05
23,602,078.71
-79.40
应付利息
2,158,362.08
3,685,012.75
-41.43
长期借款
918,000,000.00
643,000,000.00
42.77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税金及附加
495,667.20
3,054,896.07
-83.77
销售费用
21,061,994.13
47,046,591.35
-55.23
营业外支出
218.75
313,870.32
-99.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594,843.03
83,001,092.98
-35.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5,945,562.15
-27,216,802.47
1,077.1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1,825,947.08
-134,209,766.93
190.77
1、预付款项期末比年初增加90.74%,主要是预付35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设备款增加;
2、在建工程期末比年初增加35.31%,主要是35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土建投入增加所致;
3、应付票据期末比年初减少30.94%,主要是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4、应交税费期末比年初减少79.40%,主要是因设备增值税抵扣留抵所致;
5、应付利息期末比年初减少41.43%,主要是期末支付部分需季度付息的银行利息所致;
6、长期借款期末比年初增加42.77%,主要是借款增加所致;
7、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83.77%,主要是母公司本期实现增值税减少所致;
8、销售费用同比减少55.23%,主要是销量减少及纸运费价格降低所致;
9、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99.93%,主要是本期无大额捐赠支出;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5.43%,主要是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077.14%,主要是由于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大幅减少所致;
1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90.77%,主要是由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9年4月3日,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目前,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材料已申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5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土建工程正在实施,主要设备已订购。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该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出售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5%,在24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10%。2、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期满后,二级市场出售价格不低于8.0元/股(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增发新股、配股或可转债时,价格作相应调整)。以上承诺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均未违背。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报告期内,市场需求仍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因此,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要求,公司于2009年1月11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修订。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50,457.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0,366,080.00元。公司已于2009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延良
200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66证券简称:博汇纸业编号:临2009-016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2,000万元
●本次担保后累计为其担保数量:13,000万元
●本次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7,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解除对外担保
2008年4月18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为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借款2,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详见2008年4月23日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08-017号公告),该合同已到期解除。
二、担保情况概述
2009年1月11日,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五笔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发展,同意为其五笔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3亿元的担保。
2009年4月22日,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签署了《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合同编号:2009年桓字0093号),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为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900万元的保理融资。该合同有效期自2009年4月22日起至2009年10月12日止。
2009年4月27日,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签署了《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合同编号:2009年桓字0095号),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为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100万元的保理融资。该合同有效期自2009年4月27日起至2009年10月12日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桓台县马桥镇
法定代表人:李方和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板纸及纸制品,并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许可证产品凭许可证生产经营)。
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9,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9年3月31日,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8,743.10万元,负债总额为25,149.18万元,净资产为13,593.92万元,净利润为71.48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
①主债权: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签署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2009年桓字0093号、2009年桓字0095号)
②主债权金额分别为:人民币900万元、人民币1,100万元
2、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
五、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意见
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了支持该公司的发展,公司同意为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五笔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3亿元的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7,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4,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8日
阅读本文的人还感兴趣: